关于旅游学院院长谭春霞同志任中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通知

[日期: 2024-02-28 ] [点击数: 10 ] 来源: 审计处 作者:

 

金职院审通20242

 

 

关于旅游学院院长谭春霞同志任中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通知

 

旅游学院:

根据《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金职院办〔202015号)和校组织部的委托,我处决定组织审计人员(委托金华宏誉会计师事务所),自202434日起,对谭春霞同志任旅游学院院长期间经济责任进行任中审计(审计期间:2021.01-2023.12),重大事项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同时,请你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做出书面承诺。

请谭春霞同志提供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书面述职材料,并于36日前送交审计组。

 

 

 

附件:1.审计承诺书(单位)

2.审计承诺书(个人)

3.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应向审计组提供的资料清单

4.谭春霞同志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述职报告(提纲)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审计处

2024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