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文件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关于印发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现将学校《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4年7月9日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做好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力度,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教育内部审计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教电传〔2014〕76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联席会议由校长任组长,协管审计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纪检、监察、审计、组织、人事、财务、后勤资产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审计处为联席会议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以邀请其他有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参加。
第三条 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学习贯彻省市有关审计工作会议精神;
(二)审议审计项目计划安排;
(三)听取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提出整改要求,落实整改职责;
(四)听取整改情况并进行审议;
(五)研究解决审计中的困难与问题;
(六)其他有关事项。
第四条 审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传达省市有关审计工作会议精神;
(二)汇报审计项目计划安排情况;
(三)做好审计工作,汇报审计结果;
(四)对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五)做好审计回访督查工作,汇报整改情况;
(六)汇报或提出其他有关事项。
第五条 纪检监察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纪检监察工作的需要,对审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协调解决审计工作中的困难与问题;
(三)根据有关规定,对审计移送的涉嫌违纪违规的案件线索进行核查或查处;
(四)对阻碍审计实施以及打击报复审计人员的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追究查处;
(五)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干部廉政谈话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六条 组织人事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组织、人事工作的需要,对审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协调解决审计工作中的困难与问题;
(三)规划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经学校批准后向审计处送达审计委托书;
(四)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评价使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 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财务工作的需要,对审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协调解决审计工作中的困难与问题;
(三)配合审计工作,提供被审计单位的相关财务会计资料;
(四)对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做好或协助被审计单位做好整改工作。
第八条 后勤资产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后勤资产管理工作的需要,对审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协调解决审计工作中的困难与问题;
(三)配合审计工作,协助提供涉及后勤、资产管理的相关资料;
(四)对审计报告提出的涉及后勤、资产管理的问题,做好或协助被审计单位做好整改工作。
第九条 联席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由牵头部门审计处提出,经副组长审核后报组长确定。
第十条 联席会议由组长为召集人,根据情况,组长也可委托副组长召集联席会议。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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