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胡朝德同志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

[日期: 2023-02-23 ] [点击数: 10 ] 来源: 审计处 作者:

    

 

金职院审通20231

 

 

关于图档中心主任胡朝德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通知

 

图档中心

根据《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金职院办〔2020〕15号)和校组织部的委托,我处决定组织审计人员,自2023221日起,对胡朝德同志任图档中心主任期间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审计期间:2020.01-2022.12),重大事项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同时,请你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做出书面承诺。

胡朝德同志提供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的书面述职材料,并于228日前送交审计组。

审计组长:张金良

审计组主审:周若雯

审计组成员:梁小琴

 

附件1.审计承诺书(单位)

2.审计承诺书(个人)

3.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应向审计组提供的资料清单

4.胡朝德同志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述职报告(提纲)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审计处

2023220